近期招聘信息
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以承办涉外法律服务为主,实行公司化管理和“基本工资+绩效工资”的分配制度。现因业务发展需要,招聘若干律师或律师助理。
一、招聘条件
具体要求:
1.具有律师执业证或者司法职业资格/律师资格证书;
2.年龄30岁以下,身心健康,品性优良;
3.专业基础扎实,职业悟性好,文字及语言表达能力强;
4.具有两年以上非诉讼经历者优先;
5.精通一门外语(日语、韩语)者或有国外留学经历者优先;
6.毕业于名牌大学者优先。
二、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:
1.有意应聘者请将本人的简历和相关证书资料于2006年12月8日前发送至下列电子邮箱:recruit_@yishilf.com。谢绝来电来访。
2.本所将在应聘者提供个人资料的基础上,根据初步审查结果于12月15日前(初定)向参加笔试人员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《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人员招聘笔试通知书》(简称“笔试通知书”)。
3.笔试安排:
1)内容:法律专业实务操作及其它(公司法、外商投资、民法、合同法、知识产权、
劳动法等法律基础知识;法律文书写作及逻辑思维能力;专业外语)。
2)时间:12月中下旬(初定),具体时间见《笔试通知书》。
3)地点:见《笔试通知书》。
4.面试安排:
本所在2007年1月中旬,根据参加笔试人员的综合评分情况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,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《上海市毅石律师事务所人员招聘面试通知书》(简称“面试通知书”)。面试内容包括:律师事务所经营管理模式及个人发展;相关业务;外语口语等。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《面试通知书》。
三、录用事宜:
1.本所将在参加面试人员中,根据综合考核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,并于2007年1月底前发放《录用通知书》。
2.拟录用人员须提供《员工常规用工体检合格证明》,具体事项可见《录用通知书》。
3.本所与被录用人员签订《聘用合同》,并办理相关手续。
四、说明:
1.凡应聘人员参加本所笔试、面试及办理录用手续等食宿交通费用均自理。
2.报名截止时间:2006年12月8日。